财中社12月2日电 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日发布的公告,苏州高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在募集及管理苏州中闻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过程中,存在与投资者签订《基金份额代持协议书》、未如实报送投资者相关信息、未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与个别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等违规行为。
江苏证监局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苏州高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要求其高度重视并加强合规管理。此外,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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