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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详 情

“你有一封网贷催收函已邮寄至居委会,请尽快联系‘黄警官’进行处理,否则即将被起诉…”近日,客户谢某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自称为东莞XX居委会书记,并向谢某提供信件上“黄警官”的联系方式,提醒谢某尽快联系“黄警官”处理网贷还款事宜。

谢某根据“书记”提供的相关信息电联 “黄警官”,“黄警官”在线要求谢某即时还清贷款资金19200元,否则贷款公司即将起诉其。因谢某确实在网上借贷了一笔19200元的资金,此时的谢某并未多虑,先是慌忙欲在手机银行将19200元转至“黄警官”提供的账户上,后因手机银行提示“转账受限”,谢某遂来到建行某网点办理柜面汇款业务。

“收款人是一家普惠XX技术公司?”“客户不认识收款人?”银行工作人员立马警惕起来。随即,银行工作人员根据谢某提供的所谓“黄警官”的警号信息,在线联系当地反诈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查询,发现“查无此人”,这便断定这是一起“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但客户谢某仍执意转账。见状,银行工作人员当即拨打“110”寻求当地派出所帮助。

在警方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耐心劝阻下,谢某才恍然大悟,放弃转账,并协助警方前往当地公安局进行笔录,避免了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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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分 析

本案例中,诈骗分子先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及贷款信息,如身份证号、电话、地址、贷款等关键信息伪造“贷款催收函”,后冒充消费者当地居委会“书记”,并以居委会收到消费者“贷款催收函”为由头,获取消费者的初步信任,随即,再换人充当具有公信力的“警察”,对消费者使用“拘留”“逾期”“起诉”等说辞进行威胁,让消费者产生恐慌心理,从而进一步诱导谢某按其指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中,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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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启 示

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要加强

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任何人或在来历不明的网站留下个人信息,避免身份证号、银行卡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提及在线紧急转账要小心

通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凡是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其他方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等信息用以证明身份的,并通过电话、短信在线要求涉案人员进行资金转账的,切记要谨慎。

消费者反诈意识要提高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应注重提高自身的反诈意识,学习并了解更多的金融知识,掌握各类高频电信诈骗套路,遇事要第一时间联系官方渠道进行求证,避免稍有不慎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中,如发现遭遇诈骗,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来源 |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