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焦先生向媒体投诉称,今年11月19日,他在北京市海淀区袁记云饺六道口店点了一碗鲜肉云吞面,但在食用过程中发现一条黑紫色长约3厘米的蚯蚓。

焦先生碗中吃出的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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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先生碗中吃出的蚯蚓。

接到焦先生投诉后,记者多次致电袁记官方投诉热线,相关工作人员称客服会积极跟进处理。

焦先生的订单截图显示,商家已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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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先生的订单截图显示,商家已退单。

11月27日,焦先生反馈称袁记愿意赔偿500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2月1日,袁记云饺方面向记者确认,异物确实为蚯蚓。袁记云饺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采访称,“涉事门店称已与顾客联系,并道歉和解。门店将严格整顿,开除店长,处分涉事员工。后续(袁记云饺)将加强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通过食安专项核查辅导,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网友评论

这是“菜没有认真清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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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网友在袁记云饺吃出异物

记者在某投诉平台检索发现,多名网友在袁记云饺吃出异物,包括蟑螂、石子、小塑料片等。其中,一名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中发帖称,在11月27日,她通过点餐平台在袁记云饺(丽晶国际店)下单后发现生菜中夹带一条完整的红褐色蚯蚓。

另一名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中发布的自己在袁记云饺吃出的蚯蚓。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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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中发布的自己在袁记云饺吃出的蚯蚓。受访者供图

对此,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吴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在袁记云饺或任何其他餐饮机构吃到不应出现的异物(如蚯蚓),这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用餐体验,还可能造成健康风险,而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综上,如餐饮机构提供的食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机构按照上述规定赔偿相应损失。吴律师说,“我们希望餐饮机构加强对食品的安全管控和卫生管理,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来源: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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