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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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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预防和矫治罪错未成年人更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初心和工作实绩淬炼“蓝、红、白、绿、粉”五色,做实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我们将未成年人视作破土而出的嫩绿秧苗,依托‘汀兰’未检工作室,通过一体化办案、多元化帮扶和精准化普法,打造‘五色护未’司法保护格局,让法治星火照亮孩子们的心灵,让法治雨露滋润‘绿苗’茁壮成长。”长汀县检察院检察长邱祥美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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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进校园

“现在的你们是积极向上、拼搏奋进的莘莘学子,愿你们都能生长在光亮里,被世界温柔以待……”这是今年开学季,身为法治副校长的邱祥美在为高一新生上完“开学第一课”后,给在座同学的亲切赠语。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为抓手,全面统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人员力量,选出22名检察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成立“汀兰之荫”普法宣讲团,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性侵、反校园欺凌、禁毒反诈等普法重点,开展系列“点餐式”法治课程。

依托检察办案,长汀县检察院还促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活动,协同推进乡村地区未成年保护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乡村振兴发展。2021年以来,长汀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活动共计67场,受众人数达14.5万余名,实现全县乡镇18个全覆盖。

用好“红”色教材

“1932年3月,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于在长汀成立,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最早的省级工农检察机构……”在检察开放日,讲解员带领受邀的学生实地打卡位于“紫金花·检察小镇”的中央苏区(福建)工农检察史陈列室,了解检察革命史。

“紫金花·检察小镇”是长汀县检察院在窑下村建立的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检察示范、服务居民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实践基地。立足革命老区优势,长汀县检察院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在“紫金花·检察小镇”建立中央苏区(福建)工农检察史陈列室、家庭教育指导站、“喜阅”未成年法治书屋,通过现场参观、红土课堂等形式,将红色故事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把红色资源转化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活教材”,让法治星火迸发燎原之势。

此外,长汀县检察院积极打造“党建+未成年人检察”模式,将未成年人帮教与党员志愿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带领罪错未成年人参观革命旧址、开展普法宣讲、领读法律图书、深入畅谈体会等形式,引导孩子回归社会,重拾阳光笑颜。

普法飞上“白”云端

“兰兰姐姐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行电动车,希望所有家长朋友们,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禁止孩子违规骑行!”

“咔!”

这是长汀县检察院的未检形象IP“兰兰姐姐”正在拍摄系列普法视频的现场一幕。视频拍好后,将会在该院的普法宣传云课堂中与孩子们见面。

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和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长汀县检察院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在“汀兰”未检品牌之下,打造“兰兰姐姐”未检形象IP,在微信平台开辟“汀·兰姐姐说”专栏,开设普法宣传云课堂,通过发布微信、漫画、短视频等,让孩子们体验生动有趣的普法形式。围绕“检察文化可视化新载体”和“能带走的检察文化”的宗旨,长汀县检察院还以动漫为载体,推出原创电子法治绘本——《检护春蕾 与法同行》,获得13个省级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点亮青春“绿”灯

“这次救援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帮助他人的快乐,对我来说是一个最有意义的成年礼,今后我一定会努力提升自己,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今年6月,龙岩武平、上杭等地遭遇强降雨,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许多志愿者自愿前去参加抗洪救灾。得知这个消息后,还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期的小涛放弃已经准备好的庆生活动,报名参加了此次抗洪救灾的志愿服务活动,度过了一个十分难忘的“成人礼”。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始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动履职做实附条件不起诉,为认真悔罪认罪的涉案未成年人点亮“绿灯”,对失足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以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1年以来,该院共对35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考察期期间,我们引入社工组织,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条件等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定期的思想汇报、走访、法治培训、心理疏导、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矫治,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创造有利条件。”长汀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爱心“粉”送温暖

“感谢你们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了一把,让我们能渡过这个难关!”近日,未成年被害人小红的母亲来到长汀县检察院,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感叹道。

在办理这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得知小红在被侵害后,心理和身体都遭受较大创伤,而她的家庭生活也十分贫困。于是,检察官主动告知小红的母亲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详细指导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将线索移交本院综合业务部门,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小红申请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家庭送去一份保障。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持续精准救助施策,为因遭遇刑事案件伤害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综合司法救助,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急救”。近5年来,该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0件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3.3万余元。

“从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到督促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从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到法治课程教育指导,我们始终秉持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法为名,以爱为义,用实际行动向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度。”邱祥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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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第5版

作者:吴思璇、林晓兰

责编:曾晓莉

审核:曾剑平

监制:周维

声明:转载须注明来自“长汀检察”公众号,且转载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篡改原意。部分素材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