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努力践行“两山”理念,探索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继去年登记发放地役权证以来,2024年11月25日,绩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安徽省绩溪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办理了林权不动产权证,又于次日按照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与林农个人的地役权合同为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登记颁发了今年首本林地地役权证,这意味着,此后相应林地的所有权仍归村集体,其地役权则属于绩溪清凉峰自然保护区,这是今年绩溪县颁发的首本地役权证。

绩溪县通过发放林地地役权证书,逐步实现集体林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推进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最严格的高效管理,努力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生态效益、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了林地权利人的长期收益,实现了林地的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共赢。

下一步,绩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优化林权登记模式,依法依规开展林权登记,保障林地的高质量发展。(汪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