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日,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下调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此外,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计算方式,拓展加装电梯提取覆盖范围,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