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2日消息,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人民币2亿元整。全资子公司宝丽华电力拟为宝新售电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100%定期存款质押。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提供后,宝丽华电力为宝新售电提供担保(含本次)的金额为2亿元,占宝丽华电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宝丽华电力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金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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