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印台法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耀州区人民法院、王益区人民法院、富平县人民法院在西安市阎良区举行了《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项欣带领环资审判部分人员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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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欣院长表示,此次各毗邻法院共同协商制定的《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提升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的务实举措,更是法院系统群策群力促进流域生态共治的现实所需。印台法院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推动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二是坚持靠前履职,推动抓办案与顾大局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提质量与增效率有机统一;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推动严惩治与强修复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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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五家法院院长共同签订了《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推动了建设黄河中游流域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致力于黄河中游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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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富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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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法院将以此次签署框架协议为契机,认真践行“两山”理念,积极协同各流域地法院携手构建“环境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共治、治理举措共商、协作机制共建”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新机制,持续以司法之光守护绿水青山。

撰稿:陈瑶

初审:姜彦青

审核:乔颜芳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