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一美容美发公司
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
罚款1万元
事件回顾:
据悉,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发现,北京范斯一畅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及7月分别向一名未成年人提供两次文身服务。第一次是6月份,文身部位在左上臂处,文身内容“never stop”字样;第二次是7月13日,文身的位置是右侧小腿处,文身内容“鬼若丸刺鲤”。经调查,该公司在文身时询问了被文身人是否成年,被文身人回答成年了,但当事人未查验被文身人的身份证件。后经核实,其实际年龄仅16岁。
依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北京范斯一畅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构成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据了解,该案是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全区首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022年6月10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答复了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一些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文身店也依然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提醒
未成年人的身体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皮肤和免疫系统都较为脆弱,一旦选择文身,可能会对皮肤造成损害,文身图案也难以完全去除。因此,家长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鼓励他们通过更健康、更积极的方式来展现和表达自己的个性,如参加文化、艺术、体育等健康向上的活动。
广大文身服务提供者要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店内显著位置明确标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告示;在遇到难以判断顾客是否成年的情况下,应当主动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以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性,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日前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向一名未成年文身消费者的家长
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悉,乐山一名未成年消费者王某某私自到美容院文身,从右下肢大腿至小腿处大面积文身,被学校勒令停学,导致整个家庭的生活瞬间陷入混乱。在乐山市消委会支持下,消费者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美容院退还纹身服务费,支付去除文身费用2.4万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并向王某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3年11月
全国首例由消费者组织提起
文身经营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有了结果
给50余名未成年人文身的
两户经营者
在法院合议庭的主持下
当庭与重庆市消委会达成调解协议
签署并当庭宣读《公开道歉信》
承诺不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该道歉信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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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万晓东 刘文新 刘铭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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