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变更两条以上车道

“一次性变更两条以上车道”就是说,你打了一次方向后,斜着从第一条车道到了第三条车道上,中间没有回正方向的过程。这种行为会造成很大的视线盲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按照交通安全法,如果一次性变更两条车道被电子眼发现,则会被处以最高两百元的罚款。

实际情况中,只有小部分地区专门罚款扣分了,很多人没有被罚,但不代表这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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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就发生过一起变更车道引起的车祸。一辆轿车在10米的垂直距离内连续变更了两条车道,撞到了本来正常行驶中的车子,导致该车辆因离心力发生猛烈的旋转,最终横亘在了车道上面。最后民警对变道车辆的驾驶员处以200元的罚款,同时认定了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两辆车的损失合计约3000元。

所以,如果你想变更两条车道,就要在第二条车道上先正向行驶一小段距离,再变到第三条车道上。

2、逆向停车

停车的方向实际上是有讲究的。我国车辆靠右行驶,在路边停车应该紧靠道路的右侧。因此,停车时驾驶座的车门靠行车道就是正向停车,反之就是逆向停车。逆向停车属于未按规定停车,实际上就是逆行,这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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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闯绿灯

绿灯行,红灯停”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违反交通法规的,在特定情况下闯绿灯也要罚款扣分。当车辆明知道前方拥堵无法行进,在绿灯情况下继续驶入路口,导致其他方向的来车也拥堵无法通过时,被交警逮到会被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

另外,绿灯亮起迟迟不走,就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

绿灯之后立即起步,整个过程只需花1至1.5秒。但如果顾着玩手机,等绿灯亮起之后再挂挡起步,整个过程就会延长5至10秒,有时甚至还会引起后方车辆的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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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上发表过一则新闻,2020年8月28号在杭州,一名司机因为看手机而迟迟不发动车子,在绿灯亮起之后7秒之后才开始通行,交警现场给他开出了扣6分罚150元的罚单。

4、收费站解安全带

有些朋友在高速路上看到前面有收费站,就开始早早做准备。在收费站解开安全带,把头、手探出窗外的情况时常发生,如果这时候被拍到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就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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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交规要求配反光背心

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面规定,即日出厂的车子,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

除了应付年检之外,如果车子行驶时出现了故障,除了要把车子尽快停到安全地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之外,自己穿上1件反光衣再出去查看车子的情况,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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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灯不走,也算违反交通规则吗?

不知道各位“老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绿灯亮起,排在前面的汽车就是不起步,后面拥堵的车辆把喇叭按得震天响。出现这种情况,前面的司机多半在玩手机或发呆。

日前,珠海的一位交通民警在早高峰时,发现路口绿灯亮了很久,但排在前面的车辆却丝毫没有动的意思。民警以为有啥突发情况,结果走近一看——好家伙!原来司机吴某只顾着低头看手机、刷抖音,连路口变成绿灯了都不知道。随后,民警对吴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记2分。

注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因此,绿灯亮了不走可以算违法违规的哦,而且驾车过程中玩手机,隐患多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没限速标志,就能自由飞翔?

十次事故九次快!再次提醒各位:安全行车,不要超速!

但是,有些人就喜欢把电影里的“速度与激情”搬到现实中来。日前,江西一名男子为了“吸粉”,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自己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速的视频。画面里,该男子举止夸张,车速一路飙升,从155公里/小时狂飙到183公里/小时。随后,当地民警顺利找到驾驶员彭某,因超速50%以上,他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以及罚款的处罚。

限速标志的道路大家一般都比较自觉。那么,没有限速标志、摄像头的乡间小路、新修建的公路上,我们就能自由飞翔了吗?非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8、遇到急救车、消防车,应当礼让吗?

生命至上,救人无价。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急救车、消防车、警车等,社会车辆有责任也有义务进行礼让!然而,许多司机却总是因为害怕违章扣分,而摆出一副“寸土不让”的姿态。

2月4日下午,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一起汽车自燃的警情。随后,立即调派3辆消防车14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然而,消防车在行驶至一处红绿灯路口时遇到拥堵,前方好几辆车一动不动。好在一名路过的快递小哥主动上前疏导交通,并且大喊:“如果判闯红灯,我来证明!”这才让消防救援人员能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不过很多人会有疑问,要是因为避让而闯了红灯该咋办?《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已经写明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来源:交规研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