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受省政府委托,四川省审计厅厅长朱大兴向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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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总体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68次,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季度联席会议等统筹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省委巡视组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省人大预算委综合运用实地核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审计厅等5部门制定“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加强闭环管理,抓实督促检查。审计机关持续完善全流程运行机制,将审计反映的1365个问题及整改情况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实现“清单化”“台账制”管理。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的重点检查内容,进行重点督办、动态跟踪、重点抽查,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见文件见制度见成效”的标准,对各阶段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加强审核评估,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做样子、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三是压实监管责任,深化标本兼治。财政厅将各行业问题“点对点”送达省直各主管部门,各部门对照清单“点面结合”推进整改,针对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卫生健康、国资监管等部门开展系统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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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从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金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政府投资与园区、企业与金融、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七个方面系统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审计反映的1365个问题中,802个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期限:60天)已整改781个、整改率97.38%;499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期限:1年)已整改248个、整改率49.70%;64个持续整改问题(整改期限:5年)已整改10个、整改率15.63%。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87.13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46项。

《报告》对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了归纳分析。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全省审计机关收到的处理结果看,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问题、严厉打击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强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强化财经法纪震慑力,有1779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2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40人、给予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1115人,追收追缴违纪违法资金8321.77万元。《报告》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作出后续工作安排。

按照会议安排,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文物局、省科协等6个部门(单位)报告了审计整改情况。

来源:“四川审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