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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14:30,沭阳法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文化公司与被告马某合同纠纷,诚邀报名的您届时参加旁听。

案情介绍

2020年8月,原告某文化公司与被告马某签订《主播直播协议》约定,文化公司系马某直播演艺或同类型节目的独家合作伙伴,为马某的网络直播提供平台支持等运营服务,马某利用自身外貌条件和演艺天赋进行网络直播,收取虚拟礼物后按比例分成。双方履约过程中,因马某在除文化公司合作的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上擅自开播并进行演出。现原告某文化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马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及各项损失103.6万元。

承办人

闫欢欢,沭阳县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三级法官,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人民法庭、速裁庭、民一庭等部门工作,始终坚守初心,秉公办理每一起案件,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

注意事项

1.旁听庭审人员需年满18周岁;

2.进入法院需接受安全检查,并出示身份证件;

3.旁听庭审时需遵守法庭纪律。

报名通道

1.报名期间:即日起至12月5日20:00截止;

2.报名通道: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3.请等待通知,最终报名结果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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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前请务必带上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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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忙碌的小编 | 审核:阿文 | 审签: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