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对13个县域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和13个县域经济发展进步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桂林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被评为2023年度县域经济发展成效突出县,兴安县、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被评为2023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明显县。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自治区组织对全区111个县(市、区)开展2023年度广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分类考核工作。经专项考核,全区26个县(市、区)分别被评为“县域经济发展成效突出”和“县域经济发展进步明显”的县(市、区),并获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奖励用地计划指标。
为进一步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2023年度获评“县域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的13个县(市、区)各奖励用地计划指标300亩,对获评“县域经济发展进步明显的县(市、区)”的13个县(市、区)各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00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明确,此次奖励的用地计划指标是202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纳入2024年市级指标统一管理,按照规定执行用地计划指标动态监管政策。
资料来源:桂林日报
值班编辑:黄晓红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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