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最新公告,董事长付景林、总经理张新中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丁明锋因大唐高鸿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人员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相关条款,并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导致对公司的管理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监管局要求相关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局内接受监管谈话,并将此记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对该措施不服,相关人员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同日,贵州证监局还公告了大唐高鸿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局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针对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强化内部管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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