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智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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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近日陕西一老人在家中被野猪袭击,失血过多以致身亡,之后,11月28日晚高峰期间,南京地铁1号线天隆寺至安德门区间发生一起野猪侵限事故,造成上下行列车不同程度晚点。这已不是野猪第一次光顾南京城,一个月内三次侵入致人受伤或死亡。

当前野猪已成为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并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有数据显示,仅南京一地,近三年涉及野猪的警情累计接报1913起,其中,2023年713起,同比上升18.83%。

针对越来越频繁的野猪致害事件,全国多地已相继构建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

在上述遇害老人所在的陕西安康市,该市2023年底就已全面建立野猪危害商业保险机制,这也意味着本次事件大概率由保险公司理赔。

事实上,作为风险“稳定器”,保险在缓解人类发展与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多由政府财政承担,也有前期试水的保险公司表示还处于亏损状态。

在野生动物防害方面,如何合理确定保险保费和赔付水平,兼顾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将人民群众的损失补偿到位,是险企接下来面临的考题。

机遇与挑战并存

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频繁造成的生命伤害、财产损失,全国多省份已相继在保险层面推出相应补偿措施。这类产品大多为“政府+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

例如,在野猪出没频率高的江苏省,2022年该省多地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政府买单机制。据报道,江苏大约有11700头野猪,该省设立野猪致害保险,全省投保432万元,总理赔金额为277万元。

『A智慧保』梳理大量资料发现,这类模式大致是由政府财政支出保费,保险有效期为一年,在指定辖区内发生野生动物致害情况,居民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此外,2023年江西省共推出7种相关保险产品,包括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责任保险、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等。

另外,福建省在政策性保险基础上,人保财险设计开发了商业性野猪侵害农作物种植保险产品,以野猪侵害造成保险农作物损失为责任,标的涵盖所有农作物。

虽然在构建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上,各地不断有创新措施推出,但并不意味着投保后可以高枕无忧,其保险的发展仍面临挑战。目前来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多由政府财政承担,对于地方财政尤其是野生动物致害多发地区的财政压力较大。也有开发产品的保险公司表示,前期这类保险仍处于亏损状态。

事实上,这类针对野猪致害的保险产品,有明确的政策倡导。《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如此来看,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也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措施、服务网络、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化解野生动物致害风险,为致害后自救提供有力保障。

补偿体系还需加强

虽然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尝试了保险机制,为野生动物“肇事”买单,但目前各地政策并不统一。有律师对此建议,未来在国家层面可出台一些更顶层的设计,在全国层面统一投保,针对不同地区风险制定不同的费率。

同时,受制于地方财力影响,政府很难对损失“照单全收”,这在业界也多有讨论。例如曾有遭受野猪侵害损失较严重的村庄反映,由于基层相关部门资金有限,很难拿出这部分赔偿款。此外,个别项目理赔标准低,也致使农户有意见。“根据不同地区财力差异,中央也可给予一定差异化财力支持。”该律师称。

另有地方检察院人士建议,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由林业部门牵头,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对各地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危害农作物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实施方案。

在投保方式上,则建议建立政府和个人双重保费缴纳机制,可充分运用单位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降低村民自费金额,增加总保费金额,提高理赔能力。在操作标准上,建议由财政、林业、农业和保险部门共同研究出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的操作细则,明确野生动物痕迹鉴定依据、农作物损失界定标准等事项,解决基层具体操作难题。

作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中另一方重要力量,保险公司的创新无疑同样重要。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存在取证难、理赔程序繁杂、时效性长等问题,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自然生态修复,野生动物肇事类风险处于上升阶段,保险公司需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如保障范围、费率标准等,同时优化赔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