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庭搬到高山上
图①:法院干警前往巡回审判现场。
图②:巡回审判现场。
图③:法院干警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问。
近日,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庙坝人民法庭干警将法庭搬至50公里外的高山上,到被告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化解一起长达16年的借款合同纠纷。
2006年5月,罗某向某银行借款3万元,约定偿还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后罗某未按期偿还,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罗某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64250.70元。经了解,罗某年近七十岁,一人独居在交通不便的高山上,且身患矽肺病,经济条件较差。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干警决定上门开庭。庭审中,法官从借款合同效力、当事人履行能力等角度充分释法明理,促使双方互相体谅。最终,原、被告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限达成调解协议。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唐仁秋 摄(刘洋,唐仁秋)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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