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李华钰)近日,湖北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发布《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我市10个单位和10名个人上榜。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全省大力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研究决定,对一批表现突出单位和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我市有10个单位和10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10个单位分别是: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赤壁市交通运输局、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通山县司法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通山县委员会。
10名个人分别是: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周天勤,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程文增,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一平,湖北众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律师协会会长聂锦建,赤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副股长宁雪君,中共崇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熊燕,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郑媛媛,嘉鱼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何理民 ,嘉鱼县公安局潘家湾水陆派出所民警李安然,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黎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