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行电子警察系统
管理道路交通的通告
为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强化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高道路通行率,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部分道路路口建设了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在“崇州市明日大道与元通古镇游客中心交叉路口”“崇州市崇庆中路与大东街交叉路口”“崇州市重庆路与元街南路交叉路口”“崇州市明日大道与藤艺路交叉路口”“崇州市明日大道与红瓦横街交叉路口”“光华大道崇州段与回龙街交叉路口”“崇州市白塔湖旅游专线与白塔路交叉路口”“崇州市味江大街北段与金鱼东街交叉路口”8个路口设置了违法抓拍设备,进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绿色低碳出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依法处理。上述电子警察设备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0时起正式启用。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崇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3日
这些路口在哪里
明日大道与元通古镇游客中心交叉路口
白塔湖旅游专线与白塔路交叉路口
明日大道与红瓦横街交叉路口
光华大道崇州段与回龙街交叉路口
崇庆中路与大东街交叉路口
明日大道与藤艺路交叉路口
味江大街北段与金鱼东街交叉路口
重庆路与元街南路交叉路口
请大家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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