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日讯 为充分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闪电新闻“‘亮’剑行动”直播小组联合郯城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与执行零距离’凌晨集中执行行动”。12月3日5点30分行动正式开始,上午9点执法团队赶到郯城坡里村被执行人尹某江的家中,尹某江的妻子在家。
这个案子是原告刘某伟从事机械设备租赁工作,被告尹某江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原告处租赁机械设备,共欠机械租赁费13000元,后尹某江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欠条一张。本院于2023年9月8日判决尹某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赁费及利息,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伟于2024年9月23日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清楚后,尹某江的妻子表示可以当场履行义务,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尹某江的妻子将13000元转给申请人刘某伟,该案就此结案。拿到钱的刘某伟连连向执行法官致谢。
闪电新闻记者 钱云飞 孙亮 谷会媛 郯城台 赵玺 编辑 张安冉报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