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旨在规范存款利率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并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该倡议于12月1日起生效。
《倡议》要求银行在与客户(特别是对公客户)签署的存款服务协议中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该条款确保在协议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银行应及时通知客户存款利率调整情况,降低存款调整传导时滞。
该倡议的出台是对当前存款服务协议中存在问题的积极回应。业内人士认为,长期以来,部分银行与对公客户签订期限较长的存款服务协议,并提前锁定利率,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利率的市场化传导,加大了银行的利率风险,也不利于政策利率的有效传导。
“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旨在规范存款利率管理,确保协议期内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的调整能及时体现在实际存款业务中,从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创始发起人袁帅告诉钛媒体App。
对银行而言,这一倡议有助于其更好地管理利率风险,降低负债成本,稳定净息差,保障持续稳健经营。通过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银行可以在利率调整后与客户协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避免了因长期锁定利率而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也促使银行在与客户签订协议时更加审慎,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对银行客户而言,尤其是对公客户,这一倡议可能带来一定的变化。在袁帅看来,过去,部分对公客户可以通过签订长期存款服务协议来锁定未来一定时间的利率,从而规避利率风险。然而,随着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引入,这一做法将受到限制。当存款利率调整后,对公客户需要接受调整后的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公客户的利率风险,但也促使其更加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配置资金,避免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沉淀、空转。
目前,市场上存在对“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误解,一些储户认为这会导致已存入的3年期或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随挂牌利率下调而降低。
上述人士表示,对于个人储户而言,该倡议并无直接影响,其定期存款利率仍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到底。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新增存款应按当时的市场利率计算,以规避利率风险。对于已经存入的资金,无论是个人还是对公存款,都按照存入时约定的利率执行,存期内保持不变。因此,普通存款人无需担心自己的存款利率会受到影响。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系列动作,体现了其在货币政策执行和金融市场稳定方面的积极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自律倡议》,央行推动非银同业存款利率与央行政策利率的联动。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补充道:这有助于缓解银行息差收窄压力,消除“利率高地”,压缩一般性存款与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空间。央行还通过开展8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期限为3个月,进一步丰富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这种操作方式有利于保持短、中、长各期限流动性合理充裕,体现央行坚持支持性货币政策立场。
浙商证券研报显示,规范同业存款定价,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有利于缓和息差压力,利好银行股估值。(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孙骋,编辑|刘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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