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王琳
漳州发展(SZ000753,股价6.39元,市值63.36亿元)近日披露,拟以3.57亿元收购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和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并承诺对标的公司履行约5.8亿元的注册资本出资义务。这一并购计划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原因在于漳州发展的主业布局与标的公司几乎毫无关联。
漳州发展目前的业务涵盖光伏发电、水务、汽车销售等领域,本身已经业务分散且缺乏协同性。此次跨界进入信创和人力资源服务两个全新领域,更让人难以理解其并购逻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的对手方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与漳州发展的实控人同为漳州市国资委。此外,标的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均处于亏损状态。
今年9月,为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即“并购六条”),资本市场的并购活动随之活跃。然而,部分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却让市场心生疑虑。漳州发展的计划只是其中一例,类似的还有岳阳林纸和首创环保。
11月26日,岳阳林纸公告称,拟以12.78亿元从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手中收购骏泰科技100%股权。而早在2015年,岳阳林纸曾以9.7亿元将这部分股权出售给泰格林纸集团。这一“低卖高买”的操作引发市场质疑,公告次日,岳阳林纸股价便应声跌停。
首创环保近期也披露,拟以7亿元现金收购实控人旗下孙公司新大都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是首创新大都园区部分楼宇产权,交易目的是“节省办公楼租金成本”。然而,公司2023年支付的租金仅为203.54万元,这一理由显得牵强。
上述案例暴露出一些上市公司在并购中的随意性与短视行为。“并购六条”旨在引导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整合。漳州发展、首创环保等案例是否符合这一初衷,值得反思。并购的初衷应是通过资源整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非单纯为资本运作甚至利益输送服务。
上市公司在并购决策中,应秉持审慎原则,确保交易的合理性与前瞻性,尤其要对投资者负责。对国企而言,市场化和专业化更为重要,要避免因“拉郎配”式并购损害企业和股东利益。盲目迎合政策或借政策之名进行不当操作,最终必然自食苦果。
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健康发展,既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企业的自律和理性决策。只有真正服务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并购,才能赢得市场认可,真正实现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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