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59506的网友留言:请问在不同行政区域的“门诊”和三级“医院”收费标准是相同吗?有法律依据吗?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省市分级定价,市医保局制定烟台市公立医疗服务价格,不以行政区划进行区分,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分别定价,手术、护理等项目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价格递减,检验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价格一致。详情请电话咨询689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