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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各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在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中来,充分利用好马路学堂、交警警务站、交通宣传主题公园,因地制宜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交通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参与到全市文明交通共建中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小孩要听从交警指挥,停车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在中心城区师范路等易堵车路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等低碳、绿色出行方式;在天桥路段尽量走人行天桥,缓解整体交通压力。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交警+城管+志愿者”联动模式,让文明交通成为延安一道靓丽风景。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广大驾驶员朋友要自觉培养出行前看“导航”、“错峰”出行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占用应急车道、不乱停乱放车辆。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随意横穿马路,真正做到“车让人、人守规”,对违法车辆通过“12345”、交管“12123”举报渠道及时进行随手拍举报,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让我们携手同行,切实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贡献一份力量,共建良好的交通秩序,打造全市安全、文明、绿色、和谐的出行环境,努力把我们的延安建设得更加美好。

来源: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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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融媒体中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