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布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日前,邢台市公布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推动文物保护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文化兴市战略实施。
此次涉及的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龙潭寺遗址(清,临西县尖冢镇龙潭村东北侧)、张宾墓(晋,内丘县金店镇铁顶墓村)、李进德墓(清,平乡县油召乡停西口村)、柏乡汉牡丹(汉,柏乡县龙华乡北郝村西)、爱华翰苑碑林(宋至清,巨鹿县文化中心南邻)、程本墓(春秋,内丘县柳林镇程家湾村西北)、邢台古城墙遗址(明,襄都区中兴东大街、开元路、团结东大街、新华北路围合区域)、顺德府城隍庙遗址(明,襄都区珍珠街北侧)、清真南寺(清,襄都区马市街路西)、八路军解放邢台指挥部旧址(清末民国,襄都区花市街15号)。
按照相关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筑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不得开展危害文物本体安全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履行报批程序。相关部门将加快对此次划定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完善记录档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作者: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籍明泉
来源:我看邢客户端
编辑:范永吉 韩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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