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7日至10日举行。

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日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至1月10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闵行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闵行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决定闵行区202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

8.补选区有关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9.其他。

会议日期和建议议程如需调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图文:区人大办

编辑/初审:林心怡

复审:石思嘉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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