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马学礼 李静楠 通讯员崔万杰)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3方面共10项措施,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意见》明确,宁夏将通过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格局,统筹确定管控单元的空间分布和面积比例,编制全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并聚焦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一单元一策略”实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制定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推进信息化平台落地实施,共享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等数据,推动成果备案、跟踪评估、监督管理数字化全覆盖,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和智慧决策功能,满足多元主体的不同需求。
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大生态”和“单元管控”相统一,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施路径和方向,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引导产业园区科学布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支持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文旅产业等领域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助推特色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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