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全国博士招生首次超过10万人以来,招生规模持续攀升,至2023年已突破15万大关。这一增长趋势凸显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快速扩张。这不仅为更多的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对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博士招生政策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如何通过科学的招生机制选拔出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的博士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招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不仅关乎到个体学生的学术生涯发展,也关系到国家未来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当前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国家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人才需求政策影响着博士生的培养方向,教育评估政策影响着博士生的培养过程,学科发展规划影响着博士生的培养规模。本期微信公众号文章从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招生方式、选拔程序、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等方面透视博士招生政策对当下高层次人才市场需求的回应,对教育评估政策的具体体现以及对学科发展规划的有力支撑。

2024年软科排名前15名并且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已经公布的高校共8所,具体为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公众号文章选取这8所高校作为分析对象,从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招生方式、选拔程序、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等方面透视8所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

一、招生专业

一、招生专业

1专业学位

1专业学位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名单中,中山大学、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复旦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理工大学19所高校已增设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法律博士是《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增的博士专业学位,于2023年起实施,积极响应了法治国家建设的实际需求。法律博士专业学位专注于政法实务部门的需求,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复杂法治实践问题,能够开展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并提出创新性方案的具有过硬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功底、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领军型法治人才。

8所高校中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和厦门大学2025年均招收法律博士。

2学术学位

2学术学位

与更注重实务操作与应用的法律博士相比,法学博士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研究型学位,更加强调法学理论的创新,其基本定位是学术性,旨在培养在法学领域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武汉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和复旦大学已公布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武汉大学、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均为14个,浙江大学学术学位招生专业9个,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各11个,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8所高校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法学)

注:——表示该校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未公布

总之,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科学调整了法学博士学位的结构,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法学研究生学位结构体系。法学博士与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相辅相成,前者致力于学术创新与知识生产,后者对接法律实务,共同促进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

二、学习形式及年限

二、学习形式及年限

8所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武汉大学指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北京大学强调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上海交通大学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少量专项计划除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四川大学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川大学仅在工程博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余学科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在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中,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厦门大学指出直博生和普通招生博士生的学制分别为5年、4年;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要求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不低于5年,浙江大学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4年;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3所高校明确标明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6年、8年、6年。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8高校各类博士生的学制及最长学习年限

注:——表示在招生简章中未明确标明。

三、招生方式

三、招生方式

8所高校的招生方式均分为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三种。

直接攻博:面向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面向校内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下文中的介绍主要是针对普通招考博士生,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学校或院系的具体通知。各种专项招生也不在本文的分析范围内。

四、申请条件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8所高校要求考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还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学业条件

2学业条件

综合8高校的学业条件,考生的学位或学历可以分为3种,分别为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武汉大学特别指出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所高校对以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申请的人员,从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的年限、发表高水平文章或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情况、所修硕士课程、外语等方面给出了具体要求,如表3所示。

表3 8高校对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的具体要求

注:——表示在招生简章中未明确标明。

3外语水平

3外语水平

8所高校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和复旦大学在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均没有明确标明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不同的是,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在提交材料环节需要提交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大学对外语水平列出了具体要求,如表4所示。

表4 3高校博士报考的外语水平要求

五、选拔程序

五、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从各高校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可以看出,8所高校的报名时间各有不同,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厦门大学5所高校报名系统均开放2次,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和复旦大学的报名系统均开放1次。具体开放时间如表5所示。

表5 8高校博士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2提交材料

2提交材料

在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中,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厦门大学详细列出了博士报名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具体如表6所示。四川大学和复旦大学未详细列出材料清单,只提到考生应按招生院系指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表6 8高校博士报考提交的材料清单

3材料/资格审查

3材料/资格审查

在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中,8所高校均有材料/资格审查环节,明确提出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考生,不予准考/复试。

四川大学还进行材料评议,各博士招生院系所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各博士招生院系所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清华大学的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复审。

4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

表7 8高校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注:——表示招生简章中未明确列出

5录取

5录取

在录取环节,8高校的要求均包括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

内容来源 |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科学计量与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