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
到2027年基本建成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12月3日,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围绕上述目标,《行动计划》从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推动商贸流通创新转型、优化商贸流通发展方式、加快商贸流通开放融合发展、强化组织实施等五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促进消费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商贸流通体系仍存在堵点卡点,主要包括物流成本高、信息不对称、供应链协同效率低等问题。尤其是在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流通网络建设不平衡,导致商品和服务的流动存在障碍。此外,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融合度不高,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尚有较大提升空间,这些都影响了商贸流通体系的整体效能。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提出“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刘向东表示,《行动计划》是围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这一重点任务出台的配套文件,以现代供应链为牵引,以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流通创新转型,优化流通发展方式。
“《行动计划》不仅强调了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还特别注重推动商贸流通模式的创新和转型,比如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商业的深度融合,以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流通效率。同时,《行动计划》也关注了商贸流通的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方向,提出了加快商贸流通开放融合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措施。”洪勇表示。
在强化组织实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
12月3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李佳路在商务部召开的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4年到2026年,商务部、财政部将分三批开展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支持。
据介绍,在地方推荐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原则,20个城市正式进入2024年试点名单,包括成都、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上海、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深圳、西安和银川。
“这20个试点城市的GDP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超过了全国总量的1/4,不少城市是全国和区域重要的商品集散地、物流枢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中心,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促进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李佳路表示。
《行动计划》还提出“优化税收金融支持”。刘向东认为,重点在于对商贸流通的经营主体实施降成本的政策举措,包括降低物流仓储的土地税费成本;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订单仓单质押信贷、贷款贴息支持等,支持商贸物流仓储企业发展壮大,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对于未来优化税收金融支持工作的着力点,洪勇建议,一是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通过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解决商贸流通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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