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开
12月4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汕头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林锐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锐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建厂、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锐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9月8日,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林锐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林锐武,男,汉族,1967年8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他曾历任汕头市澄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汕头市金平区委书记,汕头市副市长,汕头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值得一提的是,林锐武此前曾因矿区重金属治理不力被处分。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2018年3月消息,广东省通报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包括了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重金属治理工作滞后问题。
根据通报,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于2010年和2011年共获得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家专项资金8124万元。澄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整治工程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未完成广东省下达莲花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致使矿区4号坝前蓄水区排水和山前库排污沟渗透液常年重金属超标直排外环境,对下游水质造成安全隐患。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锐武(时任汕头市澄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莲花山钨矿尾矿库安全与莲矿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总指挥)进行诫勉,对汕头市澄海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常春(时任汕头市澄海区常委、莲花山钨矿尾矿库安全与莲矿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进行诫勉。对其他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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