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可以指挥比自己职级高的公务员吗?要准确探讨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的含义,了解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和晋升规则。按照组织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能直接领导比自己职级高的公务员。
从2019年6月1日开始,公务员实行职务职级并行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国家建立了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从领导职务来看,从上到下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共计十个职务序列。
从职级来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共计十二个职级序列。
领导职务序列,履行的是领导职责。各级领导职务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比如正职领导副职,上级职务领导下级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来选拔和晋升的。
职级只是等级序列,既不是领导职务,也不是非领导职务。职级就是职级,和职务不沾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也就是说,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领导指挥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只有职级的公务员。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领导指挥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只有职级的公务员。但公务员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被称为干部管理权限。干部管理权限包括干部的任命和使用,培养教育、奖励和处分,档案管理、晋级晋职、免职等。
按照职务职级并行规定,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这句话虽然简单,但包含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一是不担任领导职务,只有职级的公务员;二是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这个隶属关系,其实就是干部管理权限。
意思就是说,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指挥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只有职级的公务员,首先要看的这位只有职级的公务员是不是在这个隶属关系范围之内。属于自己隶属关系范围之内的人要领导指挥;不属于自己隶属关系范围之内的人,这是不能领导指挥的,而是由隶属关系的上级来领导指挥。
比如县级机关的股长,虽然在职务序列中不属于领导职务,但在县级机关是一个实权人物,要管理同股室的其他的公务员。但如果这个股室之中有一个人不是股长,但职级是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是乡科级副职对应的最低职级,享受的是乡科级副职的经济待遇。
股长是科局领导班子管理任命的干部,四级主任科员是县委组织部管理和任命的干部,虽然不属于乡科级副职干部的范畴,但隶属关系在科局领导班子,职级高于股长,所以股长是不能领导指挥的,只有局长、副局长才能领导指挥。
在比如一个乡镇中,书记镇长是乡科级正职,但职级只是二级主任科员,乡镇的老书记,老镇长退居二线了,免去了领导职务,职级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或是四级调研员。但还在镇里上班,在镇里领取工资。
其实这种情形在县里还是很多的。从职务来说,现任的乡镇长是领导,要领导指挥乡镇所有的干部,但老乡书记、老镇长虽然不是领导了,但是一级主任科员,是四级调研员,大家都是县委管理的干部,隶属关系在县委,乡镇领导是无法领导指挥的,只能完成县委领导交办的任务。
再比如省级机关,老处长在免去领导职务以后,晋升为二级巡视员,新处长只是一个二级调研员,老处长虽然只有职级,但至少也是厅管干部,隶属于关系不属于处长管理的范围,所以新处长是能不能指挥二级巡视员的。
在所有的职级晋升中,晋升二级巡视员以上的职级要单独进行考察,而不是平时考察,二级巡视员,一级巡视员隶属关系在省级党委组织部,所以机关的处长是无法领导指挥二级巡视员的。
综上所述,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领导指挥的对象为自己的直属下级,比如处长领导副处长、科长等,科长领导副科长和一级科员等,但科长不能领导隶属关系范围之外的四级以上调研员,处长不能领导隶属关系之外的一级调研员或是二级巡视员。也就是说,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能领导指挥比自己职级高的公务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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