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昊说了一个好消息。最高法:7种情况必须追责

二八案件马上就要五年了,尽管被告的底裤早就被扒下来了,尽管南河的脸面早就丢光了,尽管圆桌会议早就召开了,尽管重启调查早就开始了,然而,真相的大门却被某些人死死地关着。

二八真相何时大白于天下?

刚才,看到云昊在直播间里说了一个好消息:南河已经开始查查查了!原告不满意审判结果的,只要能提供证据都要审查。

半夜鸡叫,原告不满意;三个婶子,原告不满意。四年了,原告被逼充当福尔摩斯,扒出来被告的很多秘密,扒出了被告的很多铁证。看来真的大有希望了。

其实,最高法早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冤假错案终身追责的规定。追责主要指的是审判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违法审判责任。具体的包括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等。

最高法明确规定,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判决,只要当事人发现错误,都可以向最高法提起申诉,确保冤假错案能够得到纠正。

最高法还规定了7种情况必须追责,包括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的等。

结合二八案件看,应该追责的至少有三个方面:

第一,身份信息问题。目前,被告已被扒出最少有两套身份信息,郭威最少有三个假户口。一人多证、一人多户,这就是明显的假证据;

第二,出生地点问题。目前,被告拿不出大药房的出生证和缴费单,人们质疑她是在别的地方生的孩子。只要不是在大药房生的孩子,就永远没有错换的可能;

第三,三常断案问题。放着原告提供的证据不看,创造出什么三常断案,完全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

但愿这一次不让人们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