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的时候合同都备注了非泡水车,拿车后我去检测就是泡水车,你们必须给个说法!”

“我们交车前让检测机构对汽车情况作了检查的,检测报告上显示不是泡水车,我们不是故意隐瞒车辆情况的,我们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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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淮安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许银朋来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与市消协秘书长王大玮开展纠纷联动化解座谈会,共同化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引发的纠纷。

该车辆因车况原因,李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怒而找到于某和二手车公司要求退款,于某则表示车辆已经过检测,自己确并不知情,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许银朋在收到该案后,当即开展调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许银朋详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及时协商。

近年来,淮安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妥善处理全市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涉诉纠纷较多的二手车问题,该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建立联动机制,常态化联合开展涉二手车纠纷实质化解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淮安中院将进一步扩大多元解纷主体,吸纳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各类解纷主体作为成员单位,线上线下同步搭建调解平台,进一步提升多元解纷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