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网友咨询:

成年子女能否向父母追索未按约支付的抚养费?

周楠律师解答:

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父母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其已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父或者母给付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期间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协议已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明确约定或者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通过其他方式承诺给付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未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子女尚未成年或者仍不能独立生活,子女起诉请求其支付欠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欠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周楠律师补充:

法定的“抚养费”概念包含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没有经济收入,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周楠律师

执业于天津铭方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天津市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