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正值“宪法宣传周”
当宪法走进校园
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12月2日下午
在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思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郑祥发
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为莘莘学子带来
“健康成长 与宪同行”法治课
郑祥发检察长从新中国宪法的诞生讲起,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娓娓道来。他以树木根系与枝叶的关系来比喻法律体系,形象地讲解了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地位。
围绕宪法和我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郑祥发检察长通过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保障公民权益,并启发学生们思考宪法的历次修改与国家社会发展的关系。这一系列“干货”讲解收获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课程尾声,郑祥发检察长殷切勉励同学们要热爱和拥护宪法,树立法治信仰。他满怀期望寄语,希望同学们都能学习、拥护、守护宪法,树立法治信仰,并以法治信仰为指引,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法治课堂上
一条条宪法知识
解答了同学们的诸多疑惑
此刻,不妨把话筒递向他们
听一听他们的课后心得与感想
张同学
今年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制定 70 周年,这堂法治课带领我们回顾了宪法诞生与发展的历程,感觉特别有意义。我还了解了“五四宪法”诞生过程中有那么多感人的细节,很是感动。这也让我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地学习宪法知识,更深入地了解我们的国家。
在今天的课程里,老师积极鼓励我们主动关注法治进程,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培养法治思维。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征集意见时,未成年人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分别在总数中占据了近一半和四分之一的比例。未来,我也会积极思考怎样为规范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完善建言献策。
李同学
刘同学
以前我觉得宪法跟我们距离比较远,也不清楚违反宪法的情形和后果,今天才明白,其实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课堂上的案例也很生动,比如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的案例,让我更好地理解了宪法中关于公民财产权的相关规定。此外,我还明白了宪法的效力是通过合宪性审查程序来体现的,感觉收获满满。
究竟是怎样的知识点
让同学们念念不忘?
让我们一起回顾课堂重点
将宪法知识牢牢记在心中
1
今年是第几个国家宪法日?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1个国家宪法日,所在周是第7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2
新中国首部宪法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草案)诞生在杭州西子湖畔的北山街84号。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同志带领宪法起草组的工作人员,历时77天,主持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
当时,占全国四分之一的人口共约1.5亿多人参与了宪法草案的讨论、宣传、修改。1954年9月20日,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通过。因为诞生于1954年,因此又被称为“五四宪法”。今年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制定70周年。
3
宪法为什么是根本大法?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基础,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赋予了立法机关立法权,我国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不可与宪法相悖。
宪法的调整范围广,浓缩了国家、社会、公民所必须遵循的规则,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需要经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通过,程序最为严格。
4
现行宪法的诞生与修订
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颁布实施,也叫“八二宪法”。为此,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1982年至今,现行宪法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5
宪法与我们相伴(出生、上学)
我们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接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
6
宪法与我们相伴(工作、财产)
当我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劳动者也依法享有休息的权利。
我们在工作获得劳动报酬的同时也负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数据
在第七个 “宪法宣传周” 期间,20名检察干警扎实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满怀对法治传播事业的热忱,相继踏入校园,踊跃投身于法治校园的建设当中。
他们精心筹备、认真授课,累计开展了22场精彩纷呈的宪法普法课程,受众人数达3万余人之多。检察干警们以切实的行动,将宪法精神“种”在青少年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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