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
订购协议需谨慎
市场监管帮调解
前段时间,一位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我在某店订购了一辆摩托车,总价是14980元,交付定金2000元,现在想要退定金、取消订货单。”
接诉后,天通苑南所工作人员李赫立即与市民联系核实情况,市民表示:“自己是在活动期间订购的摩托车,因为一直没有确切的取货时间,所以想要退掉订单。”
得知情况后,工作人员李赫、苏晓毅前往事发店铺展开调查。店铺负责人表示,该店完全具备按期交车的履约能力,市民此时提出退订诉求,按照订购协议,要求退订属于单方面违约,店铺有权不退还定金。
为了避免市民的车财两空,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工作人员李赫多次联系市民,对市民进行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及车辆销售合同的普法宣传,终于做通了市民的工作。
遂即工作人员李赫又与该店负责人积极沟通协调,尽可能满足市民早日提车需求,以达到双赢的目的。经过努力,次日市民如愿提到了订购的摩托车,比预期时间提前了近半个月。事后,市民对天通苑南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及耐心普法表达了衷心感谢。
“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天通苑南市场所将立足职能、靠前服务,驰而不息多谋民生之利,笃行不怠多解民生之忧,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群众之路。
来源:昌平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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