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醉醺醺的仍开车上路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11月24日晚上23时47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G72泉南高速南宁往柳州方向131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桂A白色小车停在第四车道内,车辆未开启应急闪光灯,也未摆放三角警示牌,全然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停车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曾某眼神躲闪,称前方有检查,所以提前停车下来找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与其简短的对话后闻到车内有阵阵酒味传出。于是民警要求曾某下车接受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事实证据,曾某终于交代,在象州县喝了几罐啤酒,觉得自己没喝多便驾车返回来宾市,没想到途中酒劲上来,于是停车休息。
最后,民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21分,并暂扣6个月。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酒驾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
01
视觉: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0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01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部分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02
心存侥幸:部分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交通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
酒后禁驾的意识必须扎根脑海
遵规守法 文明驾驶
就是拒绝灾祸和悲剧的正确方式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冉旭
内容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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