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一搏,赌徒命运的跌宕起伏
麻将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其流行的主要原因是经常与赌博联系在一起。赌博的历史非常久远。
在春秋战国时期,最流行的赌博方式是六博,但六博的玩法已经失传了。根据目前能够看到的材料,六博应该是一种掷色游戏,就是利用投掷色子或者其他工具来决定棋子能走几步的棋类游戏,类似于我们今天熟悉的飞行棋和大富翁。
当时的诸子百家里有一些思想家是很反对赌博的,最典型的就是法家学派的李悝、商鞅等人。他们在魏国和秦国主政时都推行了一些严厉的禁赌政策。
秦朝对赌博的管控比较严,但到了汉朝,政府对赌博的管制就比较宽松了。在先秦时期,参与赌博的主要是男性。到了秦汉,许多女性也开始参与赌博,甚至当时有的女性将赌博工具作为嫁妆。
赌博在社会中兴盛与否,似乎是有某种规律性的。
历朝历代,但凡进入朝代中末期,时局动荡,政府能力不足,对社会疏于管理,赌博都会兴盛;到了新兴朝代的初期,统治者都会严格治理赌博。社会承平的时候,虽然法律规定赌博是不合法的,但这些法律都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
北宋初期,对赌博的处罚非常严厉。依据宋太宗的诏令,在京城开赌场者要被斩首。宋真宗年间,一位叫肖玄的学子中了进士,但因为之前犯有赌博罪,最终还是被革除功名并流放。到了北宋末期和南宋时期,政府的管制放松了,赌博在社会上大行其道。
元朝也是如此,元代初期和中期对赌博的处罚很严。元代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禁绝赌博,采用了一些前朝没有的新措施。比如当时江西行省规定将赌徒居住的门外墙壁用红泥粉刷,这个手段本来是用来惩罚盗贼的。到了元代后期,朝廷就放松了对赌博的管制。
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赌博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政治。比如晚唐开始流行的彩选,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升官图”游戏。辽朝的皇帝辽道宗在晚年时倦于政务,就用彩选游戏来选拔人才,提拔游戏中的获胜者。由这种方式选中的人管理国家,对政权势必是一种威胁。
还有斗促织(即蟋蟀),最早出现于唐代,宋朝时广泛传播开来。南宋末年的丞相贾似道十分痴迷斗促织,甚至在蒙古军队围困襄阳的时候,依然和妻妾玩斗促织。由于经验老到,他还写了一本研究促织的书《促织经》。玩物丧志的赌博游戏与王朝灭亡的关系看似遥远,实则不然。
斗促织在明朝更加一发不可收拾,明代宣德皇帝就是一个著名的斗促织爱好者。他曾经密诏苏州知府进贡一千只蟋蟀。清代蒲松龄还根据宣德皇帝喜爱斗促织的故事写成了一篇小说《促织》。
这篇小说讲的是明代宣德年间,朝廷每年都要向民间征收蟋蟀。陕西华阴县有一位穷苦的读书人叫“成名”,因为交不上蟋蟀几乎要自杀。后来他得到一个巫婆的帮助,找到了一只非常漂亮和健壮的蟋蟀,但儿子在偷看时不小心把它拍死了。儿子觉得自己闯了大祸,担心受罚,竟然跳井自杀了。
意外的是,儿子的魂魄走进了蟋蟀身上,蟋蟀奇迹般地死而复生。成名把儿子变成的蟋蟀交给了朝廷。这只蟋蟀十分强悍,斗败了所有对手。成名也飞黄腾达。过了一年多,本来死去的儿子复活了,他说他变成了一只蟋蟀。
这个故事当然不是真的,不过皇帝的喜好居然让百姓无法生存,只能变成蟋蟀才有可能“成名”,也是时代的悲哀。
清朝的赌博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清朝前期,虽然皇帝颁布了大量反对赌博的谕旨、条例,但民间赌博仍是屡禁不绝。清朝的相关法律规定得非常严细,比如鼓励赌徒自首,自首可以免罪,而且可以将当天赌场各赌桌上一半的赌资奖励给自首者。
有些赌徒钻法律空子,输得血本无归才去自首。清廷于是补充了一个条例,规定全输光了才去自首的不算自首。清朝时期,虽然有时候在短时间内能够在京城或者某些特定地点禁绝赌博,但是长远来看,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赌博始终存在。
清朝流行的赌博方式除了之前就有的马吊、弈棋、彩选、斗戏等等,还出现了一些新型的赌博形式,比如闱姓、花会、麻将等。鸦片战争之后,扑克、赛马、转轮赌等西洋赌博方式也传入中国。
闱姓起源于广东,赌法是押猜哪些姓的士子能考中,奖额很大。因为赌本小、奖金多,闱姓吸引了大量赌徒。不少上层人士觉得闱姓和科举有关,似乎比牌九、斗鸡高档,也趋之若鹜。
闱姓的盛行妨碍了科举制度的正常运转。不少赌徒通过买通考生或考官的方式作弊,让自己押中的考生上榜,让自己没押的考生考不中。
清代,“博弈分离”的趋势出现了逆转。
唐朝时期出现的“博弈分离”让围棋成为远离赌博的高雅行为,但到了清朝,围棋不再被人捧为“高雅游戏”。清初曾有一句流行语,“快棋慢马吊,纵会也不妙”。
实际上,围棋已经成为和马吊一样的普通赌博工具。清代出了许多围棋国手,如黄月天、徐星友、周西侯等等,他们都是靠下棋赌博来维持生计的。
鸦片战争之后,赌博业的兴盛与国家经济有密切关联。为了应对战争赔款、兴办洋务、编练军队等不断增多的开支,清朝中央和地方官员往往公然允许一些赌商经营赌业,再对其征税以筹款。
比如张之洞担任两广总督的时候,为了增设兵工厂、重修炮 台,便允许广东香山县的大乡绅刘学洵来办闱姓。到了民国时期,虽然赌博对社会有许多负面影响,比如有些赌徒因为赌博而家破人亡,甚至走向犯罪之路,但辛亥革命以后还是有很多地方军阀允许赌博并用抽赌税的方式来获得财政资源,赌博业成为当权者难以放弃的资金来源。
从赌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历史上不同朝代的朝廷对赌博的态度很不相同。就算一个朝代的不同时期,对赌博的管控力度也不一样。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法律条文和法律的执行是两回事,法律禁赌,但不一定得到执行。中国历史上不同的社会阶层对不同类型的赌博方式也有不一样的偏好。
吞云吐雾:鸦片使社会沉沦,家庭破碎
鸦片在中国的历史,是惨痛和屈辱的历史。那么,当时的中国是怎样堕入鸦片灾难的深渊的呢?
晚清有一部小说叫《黑籍冤魂》,作者是彭养鸥。这部小说记叙了广东的一个吴姓家族,世代抽鸦片、卖鸦片。清朝道光年间,这个家族出了一个叫吴瑞庵的人。
他从小学过几句洋文,在洋商那里做过跟班,很会讨外国人欢心,于是外国人就让他做了垄断鸦片贸易的大买办。从此他大发横财,可是街坊邻居觉得他的钱来之不义,瞧不起他。
他便请了个经理帮他打理生意,自己则花钱捐了个官。他一开始是在浙江做绍宁道台,这个差事虽然可以让他从对外贸易上面捞钱,但事情太多,耽误他吸鸦片,这让他很烦。
于是他捞够了钱,就让巡抚给自己调职。巡抚给了他一个闲差,从此以后,他整日整夜躺在床上抽烟,公事一概不问,一律交给幕僚胥吏。
他衙门中的幕僚、跟班、衙役一干人等见他抽鸦片,一个个也跟着学会了,整个衙门被搞得和烟馆一样乌烟瘴气。
有一天,仆人给他拿了一份公文让他看。他躺在床上一边抽鸦片一边看,一不小心,烟灯把文件点燃了。他连忙把火扑灭,但还是烧毁了一大半。最后,因为这件事,他的官也丢了,只能回家做个普通老百姓。
小说作为文学作品,肯定有夸大的成分。但这个故事也反映了晚清官僚阶层沉溺于抽鸦片的社会现实,让人不得不思考鸦片对近代中国政治的影响。
鸦片早在唐朝就传入中国了。
罂粟最早是在唐代,由阿拉伯商人引入中国西南地区的,此后在中国只有零星的栽种。在9 世纪初的记载中,鸦片作为一种止咳药在长安的药铺中出售。此后云南地区从印度引入罂粟,后罂粟由云南传入四川,再传入陕甘地区。
明朝李时珍所写的《本草纲目》中也记载着鸦片有治病的功效。徐霞客在《徐霞客游记》中记载他在贵州贵定县见到了罂粟花,称罂粟花丰艳不减牡丹、芍药。这一时期人们对鸦片的需求量很少,即使栽种罂粟,也只是在家庭院落内,供人们观赏。由此可见,清朝以前的中国,主要还是把鸦片作为一种药物而非毒品使用。
罂粟使用的实质性变化发生在清朝中晚期,从鸦片种植再到鸦片贸易,这种艳丽的红花让中国的命运也发生改变。
1846 年广州抽鸦片的教书先生
鸦片的大规模种植技术最先从英属印度传入云南。1875 年,云南有三分之一的耕地被用于种植罂粟。后来,鸦片向北传入了四川、甘肃、陕西、山西等地。
值得一提的是,一开始鸦片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种植的。由于交通不便,当地处于封闭状态,地方势力可以一手遮天,朝廷很难管控。
而且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比较落后,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种鸦片的收益比种粮食高很多,一般情况下,一两烟土的价格约等于十斤大米。每户农民如果能种上三亩鸦片,就可以温饱有余了。
鸦片价格高的时候,比如在民国初年,甚至与同等重量的黄金价格接近。于是,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转而依赖单一的鸦片产业。
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严格禁烟,罂粟种植大幅下降。但辛亥革命之后,各省军阀为了筹集军费,允许甚至鼓励农民种植鸦片。有的军阀还强迫农民种植鸦片,通过对鸦片课税,获取大量收入。可以说,从清朝中晚期直到民国覆灭,罂粟在中国的种植是非常普遍的。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的鸦片主要来自进口。外国商贩将鸦片运到沿海地区的海面上。然后,中国中间商开小船到外商的船舶旁边与他们接洽并交易鸦片。这就规避了地方政府的监督。
中间商在买到鸦片之后,将鸦片卖给零售商,零售商再卖给瘾君子们。大体上鸦片是在沿海地区进口,然后逐渐辗转卖到内地。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鸦片的种植开始本土化,中国的鸦片实现了自产自销。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大的运销网络。
鸦片通过水路运往长江中下游和沿海地区,不仅供本地使用,还通过陆路运往西北和青藏高原地区。同时,云南地区的鸦片还销往外国,如越南、缅甸等地。
从事鸦片贩卖的人员很复杂,从上流社会的官僚到社会底层的土匪、黑社会,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有些人是职业烟贩,形成了庞大的商业组织,控制着区域贸易网络。
他们甚至经营鸦片对外出口业务。这些人有的像我们一开始讲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吴瑞庵一样,成为外国鸦片商的代理人,大发横财。
此外也有一些非职业烟贩,他们来自社会各界,有太监、衙 役、举人,甚至还有寺庙的僧人。也有一些人本来经营小本生意,看到卖鸦片赚钱便兼营鸦片。许多鸦片贩子自己也吸食鸦片,以贩养吸。
清朝中期以后,抽大烟的烟民在全国各地都很普遍:不仅沿海地区有,内陆地区也有;不仅城里人抽大烟,农村也有人抽;不仅男人抽,女人也抽。从宗室到地方上的县官,再到普通老百姓,社会各阶层都有人吸鸦片。
中国晚清以来发展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抽大烟文化”,从烟土到烟具都是有讲究的。烟土中的最上品是云南出产的云土,其次是贵州和四川的烟土。烟具十分复杂,包括烟盘、烟枪、烟 钎、烟灯、打烟石等等。
其中最基础的就是烟枪和烟灯。烟枪是用于吸烟的,烟灯是用来加热鸦片便于吸食的。烟枪的讲究非常多,不仅有竹制的,还有用名贵木材和犀牛角制作的,烟斗有陶的、瓷的、铜的。还有的烟枪上面镶嵌金银,并雕刻了各种图案和诗句。当然,这些高级烟具只有上层社会才消费得起。
从鸦片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鸦片很早就传入中国,但在清朝才出现大量抽大烟的现象。直至民国时期,鸦片越来越普遍,种植、贩卖、吸食,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卖身为奴:他们何时能够再见天日?
《庄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战国时期,楚国有一个叫子綦的官员,他有八个儿子,其中一个叫梱。
子綦让梱出使燕国,不料在半道上强盗把梱给掳走了。这些强盗看梱身体壮实,可以当奴隶卖,又怕他逃跑,就把他的一只脚砍了。这伙人把梱卖到了齐国,当时的齐康公见梱身体壮实又很聪明,就把他买下来,他终身跟随齐康公。
从《庄子》中这个人口贩卖的例子可以看出,早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就有人口贩卖的行为,而且人的劳动力价值是人口买卖中非常看重的因素。
被买卖的人口既有男性也有女性。被买卖的男性人口主要被充作田奴、家奴、工奴和商奴等劳动力。
田奴,顾名思义,就是在庄园主的田园中从事耕作的奴隶。家奴,也被称为仆役,从事各种杂役,比如煮饭、打扫、喂狗、看管财物等等,汉朝的大将卫青就曾经是一个家奴。
工奴和商奴就是替主人从事工商业的奴隶。汉朝有一位窦太后,她是汉文帝的妻子、汉武帝的祖母。她的弟弟窦少君在四五岁的时候就被人贩子拐卖,经过十多家的转卖,最后卖到宜阳烧炭做工奴。
中国历史上被买卖的人口主要不是男性而是女性。这反映出女性在中国古代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女性被买主买走后,主要是作为奴婢、姬妾、妓女。
在高利贷、苛捐杂税、田租、徭役、自然灾害、战祸的催逼下,许多农民破产,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或者妻子卖出去。长期处于贫困的地区,甚至产生了一种偏爱生女孩的生育性别偏好,因为女孩更容易卖出去从而获利。
根据宋代《东京梦华录》的记载,京城汴梁的下层市民不 重视男孩,但对女儿则爱护有加,等到女儿长大就教她各种技艺,以备学成之后把女儿卖了换钱。
妓女的现象与人口贩卖是紧密相关的。明朝著名的小说《警世通言》就记载了这样一个女性被不断贩卖、被社会污名的故事。
在清朝的广东,甚至乡村集市中也有定期开设的人口市场。卖身为奴的人,在自己的头发上插上一根草,作为准备卖身为奴的标记。
人口市场上大致有两种交易类型。一种是官府向私人购买或者出售奴隶或奴婢。宋朝以后,官府卖出的人口主要是被抄家的罪人的家人。根据同治年间《户部例则》的规定,被抄家的罪犯的家属由官府卖到人口市场,《红楼梦》中贾府被抄,家奴便被朝廷公开售卖。
还有一种私人之间的人口交易,大多是灾荒年景,很多贫苦人家卖儿卖女,这时的人口价格就更低了。清代的《内务府大库档案》记载,康熙二十年,直隶、山西遭遇灾荒,一个小孩只能卖数百文铜钱,而壮劳力也只能卖一两或者二两银子。
在人口市场上买卖人口,需要以专门经营人口买卖的“牙侩”作为中介。在五代、北宋时,“牙侩”受到政府的保护。买卖人口的契约,如果只有“牙侩”和买卖双方签约,被称作“白契”。如果“白契”上盖了官府的红印,则“白契”变为“红契”,这也意味着卖身者进入官方的奴籍。因为被买卖的人口主要是女性,从事人口买卖交易的中介也主要是女性,她们也被称为“牙婆”。
人口买卖可以分成三种类型:和卖、略卖和掠卖。这三种类型也成为中国古代的法律术语。和卖,也就是人口买卖双方经过互相协商达成交易;略卖,就是通过威逼利诱手段把人买 来然后再转手卖出;掠卖,就是通过绑架掠夺人口再转手卖出。上面提到的“牙侩”参与和卖, 人贩子主要参与“略卖”和“掠卖”。
人贩子早在秦朝就已经出现。魏晋南北朝时期,人贩子极为猖獗,不仅拐卖平民百姓的妻子儿女,甚至连皇亲国戚也敢卖,比如西晋惠帝的女儿临海公主在首都洛阳被攻陷后,被人贩子卖 到了南方。
在清朝,有些人贩子甚至形成了犯罪团伙,这些团伙作案的人贩子有时还和官府合作。比如清朝康熙年间,就有这样一个案例:山东淄川、利津两县的农民仇衡和刘耀闾两人因家乡遭遇饥荒,带着家人外出逃荒,不料想,在逃荒途中遇到了以巴天容、巴世忠为首的人贩子团伙。人贩子哄骗他们说,想雇他们种地,于是带他们进了北京。人贩子团伙写了假的卖身契,把这二十几口人关了起来,想要将这些人转卖给他人。仇、刘二人想方设法逃了出去,报了官。没想到巴氏贩卖团伙受到了旗人贵族噶齐哈的保护,官府也对人贩子无可奈何。
可见,那时的政府不仅参与官方的人口贩卖,而且在私人的人口拐卖中,有时也默默地充当“保护伞”的角色。
从人口买卖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人口买卖的现象在中国出现得很早,并且长期存在。这个由于贫困、愚昧和社会不公等因素造成的社会现象,直到今天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无论是男性被充作劳动力,还是女性被当作家庭的所有物“自愿”出售,背后反映的都是普通百姓丧失对“自身”的决定权。
【摘自:《碌碌有为:微观历史视野下的中国社会与民众》(全2册)王笛/著 中信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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