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惠阳区一家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的施工地点遭到网友投诉。网友指责该企业施工噪音扰民,防尘措施不到位,且整改不力,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以下简称“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应称,已对惠州市恒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要求其采取多项整改措施。2024年9月9日,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针对这一处罚,该企业回应称,目前施工地点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并已增设防尘设备,力求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被点名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70分 良好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收到投诉及时介入。
处理进度:20分 理由:2024年6月14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2024年9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目前施工地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并已增设防尘设备,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小N马上办评价员评价:15分 评价: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处理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施工地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中,表现出了较高的工作效率、责任心和严格执法的态度。通过及时介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和加强监管等措施,有效缓解了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维护了公众的环保权益。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环保问题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虽然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需要持续关注企业的后续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美好生活。
投诉:惠阳区一企业施工地整改不力
近日,有网友在惠阳区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称惠阳秋长金玉东方幼儿园西侧的一家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施工地存在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该网友表示,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曾要求该企业采取多项降噪和防尘措施,包括在工作时间内有效降噪、禁止超时作业、避免噪音扰民、作业时开启喷淋设备、增设雾炮机,以及用扬尘布覆盖露天沙石堆等。然而,该企业整改效果不佳,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走访:施工地增设喷雾设备降低影响
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南都记者近日探访了惠州市恒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施工场地。此地块作为“深莞惠红色干线改建工程”的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主要用于堆放材料、搭建临时工棚,以及设立水稳路面场站、拌合站等设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天气原因,企业开工时间并不稳定,时长较短。针对市民此前反映的噪音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已亲自前往投诉地点查看,确认存在轻微的低鸣声。目前,施工地主要进行收尾工作。
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透露,为积极应对市民关于噪音和扬尘的投诉,已采取多项措施。他们增设了喷雾设备、大功率喷雾机及水车等防尘设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扬尘,近期还额外增添了喷雾机和水车,进一步增强了防尘效果。与此同时,他们积极与周边住户沟通,力求将施工活动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回应:环保部门已立案处罚并加强监管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进行深入调查,并给出了明确回应。经现场核查,分局确认市民反映的企业是惠州市恒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鹊水下排村民小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来料、破碎、分拣及成品制作,该工艺已被列为环评豁免项目。
在查处群众信访投诉时,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6月12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分局随后于6月14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于9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1月16日和11月18日,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企业未生产,原料已覆盖,且配套建设有扬尘喷淋设施。
惠阳区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关注该企业的生产情况,确保其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
南都记者查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章第二项3.2.1裁量标准,该企业被处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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