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没天理了,话说这巴中蓝天救援队队长“兰天”收了家属15万元钱让其帮忙寻人后却消失了,起诉法院让其返还救命钱却找不到人。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份的一场洪水说起,2023年8月1日凌晨4点左右,河北涞水县石亭镇曲家磨村发生了洪灾。当地村民王海伟的妻子开着越野车,带着家人,分别是自己的妻子、妻妹和岳母、还有13岁的大女儿、9岁的小女儿,妻妹5岁的儿子6人出去避险,结果在村附近失联,据说当时的道路已经被冲毁。

王海伟称在8月1日事发当天白天就报警了,也来了好几波救援队帮忙搜,但免费寻找了一个月也没有找到其失联的6。

但身为家人的王海伟不想放弃,一直在用各种方法寻找亲人,当地拒马河河道里有几口深水坑,这深水沟都是挖沙石形成的深坑,如果没有深水坑,河道里只有发洪水的时候才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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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号开始,当地的救援队还有其他部门都帮忙免费搜寻了一个月,一直没有找到王海伟的家人。

2024年的1月份,王海伟没有死心,他开始联系当时参与救援过的一位蓝天救援队队长兰天帮忙搜寻他的家人,希望兰天帮忙安排搜救公司,只要能来,花多少钱都行,因此王海伟在4月2号和23日分三笔给兰天的私人银行账户打去的预付金15万元。

付了15万定金的王海伟一直没有见到兰天带着救援队来,所以一直也在催促对方,到了5月19日,王海伟因兰天还没有带人来帮忙搜救,所以就亲自去一趟巴中找兰天,这名救援队长是蓝天救援队的队长,也是法定代表人,但他以私人的名义收钱,而且以私人的名义和王海伟签订了搜救协议,协议约定在5月31日前开展搜救,如果不开展搜救应该提前告知并全额退款。

王海伟预付给对方的定金是在4月2日和23日,和对方签订合同的实际时间是5月19日,但协议上却签了4月3日。

到了6月1号,兰天还没有来,王海伟就让对方退钱,但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最后电话也不接,偶尔只会回个回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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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伟对兰天也彻底失去了信任,在7月份将兰天告上法庭,8月份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调解,约定在9月5日前退钱,结果对方并没有按照约定退款,现在法院都找不到兰天这个人了,对方的银行卡里没有钱,虽然已经申请了保全,但兰天名下只剩巴中的一套房,不知道巴中这套房子值几个钱。

1983年出生的兰天,曾经获得“巴中好人”等多个荣誉称号,参加过两百八十多起的大型救援任务,服务时间长达3000多小时。

当地的蓝天救援队已经罢免了兰天队长职务,但无法联系到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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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救援队应该是免费的一个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此人身为蓝天救援队长,也是一位资深的救援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真的太令人无语和震惊,这是利用蓝天救援队的名誉,私下和需要救援人的家属产生有偿服务,实在想不通。

蓝天救援队的口碑在全国各地都有,一直还不错,这队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经历了什么事,为何要这样在需要救援家属的这里挖坑埋葬自己,救不了就不要接这个活,十有八九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四处欠债(赌博),除了这个原因,实在想不出其他的原因,他没有家人吗,没有老婆孩子吗,看他长得还是人模人样,怎么至于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这是给失联者家属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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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就巴中这么一个地方,蓝天救援队连一个队长都找不到,这已经是诈骗,应该报警让公安找到对方,只要公安出马,怎么可能一个活人都找不到,而且也是挺有知名度的一个大活人,他难道就因为拿了这15万就不出来了吗?

通过这件事,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随意把钱转给私人账户,也不要私下签订协议,一定要有第三方见证下,才能和对方有金钱来往,最起码要有一定保障,让对方日结也可以,干一天或给一天的费用,要不然就容易上当受骗,即使法院判决也很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