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三年有余,辽沈银行首度更换行长。

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核准杨法德辽沈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辽沈银行是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正式成立于2021年6月7日。由原银保监会批准在辽宁省沈阳市筹建,注册资本200亿元,由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合并而成。辽沈银行官网显示,该行“系辽宁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的城市商业银行,是辽宁推进实施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举措。”

辽沈银行成立时,王默涵和巩长霖分别出任该行董事长与行长,二者与杨法德均具备招行背景。董事长王默涵曾担任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行长及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行长。首任行长巩长霖曾担任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行长、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经理、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副行长。本次杨法德接替巩长霖出任辽沈银行行长,系该行成立以来首次更换行长。

综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信息以及公开资料,杨法德曾在招行多地分行担任行长,2013年10月起任招行银川分行行长,2015年7月出任招行佛山分行行长,2018年调任总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2019年12月,杨法德出任招行广州分行行长。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末,辽沈银行资产总额2296.70亿元,同比增加49.41亿元;负债总额2138.43亿元,同比增加47.9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6万元,同比增加28.86亿元。成立之初,辽沈银行明确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扭亏为盈”的战略目标,确保2022年大幅减亏,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23年末,累计扭亏79.72亿元。

编辑/王欣宇 徐楠

(综合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沈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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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