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 拟用地土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北流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用地需使用位于我市新圩镇陶山村、西埌镇田心村民委员会的土地,现根据建设进程,需要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用地土地范围

该地块为新圩镇陶山村新塘组、西埌镇田心村合塘组的土地。四至界址为:东以西埌镇田心村合塘组农村宅基地、灌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南以西埌镇田心村合塘组城镇住宅用地、林地、坑塘水面的土地为界;西以新圩镇陶山村新塘组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北以西埌镇田心村合塘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采矿用地、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具体位置以《北流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勘察定界图》为准。

二、拟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 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请上述范围内坟墓的陶山村坟主亲属联系庞先生(电话:13377356828),田心村坟主亲属联系梁先生(电话:18078113934)办理迁坟手续。

特此通告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