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

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查获毒品

甲基苯丙胺(冰毒)

13.7345千克

官渡分局禁毒大队民警

根据线索

掌握了犯罪嫌疑人

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并锁定其住所后

迅速组织警力采取行动

在官渡区某小区

抓获犯罪嫌疑人安某某、许某某

从两人随身物品中

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2块

净重13.7345千克

目前

犯罪嫌疑人安某某、许某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毒品祸国殃民,禁毒国泰民安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

对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的

高压打击态势

无论以何种方式

进行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

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昆明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一旦发现身边有吸贩毒线索

请勇于举报揭发

同时正告

所有不法人员

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并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昆明禁毒

编辑:黄潇云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