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通过摄像机镜头展现文学故事,展现人物性格,似乎更生动,更立体,也更直观。尤其是现在的网络文学,呈井喷式发展,只要有一两部爆火,就会立刻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会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推向市场。那么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还是文学吗?
当然不是。剧本属于文学的一个门类,可以通过文字塑造人物性格,突出矛盾,推动情节发展,展现环境的变化等等。文学就是通过语言文字来展现的人学,是研究人的学问,倘若离开了语言文字,文学就会变样。即便在文字没有出现之前,文学仍然存在,就是人们口耳相传的故事,可以警告世人,可以避免危险,可以传承经验,可以温暖心灵。那么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对话就不是文学吗?是人说出来的,而且有着精妙的表演,怎么能不算文学呢?恰恰是有了精妙的表演,才不能算作文学,因为文学作品通过语言文字来塑造人物性格,展现情节发展,并会要通过人物表演来展现,表演是另外一门技术。表演得再像,也只是演员自己的解读,甚至用自己表演的形象代替了观众们想象的形象,把所有的想象形象固定为一种表演的形象,本身就是对文学的误解,也是对读者的误导。虽然影视比语言文字更具有直观性,也更容易让人们接受,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文艺形式,但影视不等于语言文字,演绎的文学作品也不等于文学作品本身。同样是一个读者,看了一部文学作品,再看根据文学作品改编成的电影或电视剧,是不是会产生不同的情感?
当然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因为语言文字带给人的想象是丰富多彩的,是多层面的,而影视带给人的感觉是固定化的,虽然容易让人接受,也很生动形象,但容易造成误解误读的现象,尤其是导演、编剧或演员自身对人物形象的解读,对情节以及环境的解读,带有偏颇的属性,容易把这种偏颇展现出来,却不一定让读者接受。读者看到文学作品之后,产生的是丰富多彩的形象。可以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读者读到同样一部文学作品之后,产生的想象是不同的,对人物形象的理解也各个不同,而根据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影视作品只是通过导演、编剧或演员展现出来,甚至还要展现一定的表演功力,能够把人物演得活灵活现,却固定为一端,想象能力都集中在一种表演上,当然会获得一些读者的认同,也会让很多读者抵制,因为他们演的和读者心里想的不一样的。在这方面,演员越是卖力表演,越是投入到人物角色中去,就越容易产生很大的偏差。虽然有些演员被观众评为最喜爱的演员,能够演多种角色,也能够瞬间入戏,但只是表演艺术比较高超,对于文学的领悟能力却并不是那么全面,而是偏颇的,带有个人思想的印记,却不是读者理想中的样子。
文学作品出现之后,会通过语言文字影响人。读者读到文学作品之后,会产生一定的情感,而这种情感是颇具个性的情感。正是因为有了丰富多彩的情感,文学作品才有了存在的可能性,也有了流传的必要性。甚至作家写出作品之后,只要发表了作品,就不是他的了,而是读者的。读者怎么解读,作家是管不着的,即便作家召开一些座谈会,要公开演讲,说明自己的创作初衷,也不一定能让读者买账。读者认为自己读到的就是真实的,自己想象的也是真实可靠的。而作家说的却并不一定合情合理。倘若作家说的创作初衷和读者理解的创作初衷完全背道而驰,那么读者有权利保留自己的理解,认为自己理解的是对的,而作家说的是错的。文学作品具有多义性,并不是作家能够完全把控的。一旦作品推向市场,作家就再也不能把控作品的走向了,也不能左右读者的想法。因为文学作品没有固定为一端,没有把读者所有的思想集合在一处,当然会存在广泛的歧义,而这些广泛的歧义被读者认为是正确的,是自己读到之后领悟的,别人不能理解。
文学具有丰富多彩的意义,可以影响很多读者,可以代代传承。一旦改编成影视作品之后,文学原来的风貌就完全变了,不但表达和接受方式变了,而且内容以及情感方面也变了。由原来的语言文字表达到画面和声音的表达,已经完全变了表达形式。原来有语言文字产生的丰富想象被固化为画面和声音,大大限制了人们的想象能力,也容易引发可笑的效果。演员越是卖力表演,读者就越觉得可笑,因为演员表演的形象和读者理解的形象完全不同。根据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影视作品在内容和情感方面被加工和整理,一定要符合当前主流意识形态,也要符合审核原则,最终弄得和文学作品不一致,甚至完全按照导演和编剧的想法拍摄,虽然有一定的所谓创新性,但最终会被读者诟病。当然,并不能说文学作品不能改编成影视剧,能改编是因为有资本的加持,有权力的庇护,可以迅速赚钱。但这种改编本身是对文学作品的巨大改变,甚至背离了作品的初衷,改变了文学作品中的主要意思,也改变了人物的情感。虽然算是一种再创造,但这种再创造算是一种胡乱改造,有剽窃和抄袭之嫌。
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就不是文学了,只能算是逗人一乐的影视作品,大家消遣式的看一看就行了,没必要等同于文学作品本身。要想感受文学的魅力,还是去读原著吧,而且要读无删减版的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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