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市中院审监庭至江苏省常州监狱巡回审理了执行机关提请对罪犯张某假释一案。该案由市中院审判员卢云云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丁飞、何继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江苏省常州监狱组织部分新犯旁听了本次庭审。

庭审中,法庭通过当庭举证、讯问罪犯、询问证人等环节,严格审查了被提请假释罪犯在主观悔罪、监规遵守、客观改造等方面的表现,结合相关证据对被提请假释罪犯的再犯危险性进行重点评估,并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该犯进行了释法说理。本次庭审通过规范的程序、庄严的庭仪、充分的举证、缜密的说理,让旁听新犯切身感受到减刑、假释制度在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再社会化等方面的功能,引导服刑罪犯悔过自新,接受教育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庭审结束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云云还带队走访了江苏省常州监狱、江苏省新康监狱,就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推进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供稿:审监庭 方茜

编辑:张 澜

审定:张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