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作为单位或个人证明,是办理各项业务时的权威象征,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容他人私刻或者伪造。近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伪造印章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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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治安管理大队接辖区某创公司法人报警称,有人伪造某建筑公司印章与其签订合同,给自己公司造成高达40万元的损失。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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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循线追踪,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身份。经细致研判、精准布控,11月12日,民警将正在家中休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根据其供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黎某也随之到案。到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伪造某建筑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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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某某是小型个体商户,为达到与其他公司有大型工程往来的目的,便找黎某帮忙伪造了某建筑公司的印章。之后,李某某将伪造的某建筑公司印章加盖在了自己与某创公司签订的合同上,以该建筑公司做担保和某创公司进行合作,该行为对某创公司造成40万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图一时便利以身试法,最终只会因小失大,别让造假章办假证玷污公司和个人声誉,更别让吃官司受处罚抹黑人生“简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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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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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翰林丨责编:杨俊伟丨编审: 殷靖翔

监制: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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