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旭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业务涵盖专利申请,专利侵权维权纠纷,专利无效宣告,在专利侵权诉讼流程中,法院判定专利侵权成立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确定专利的有效性
- 首先,专利需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和时效性,一般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
全面覆盖原则
- 字面侵权:如果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必要特征完全相同,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即可认定侵权。例如,一项专利权利要求为 “h 型强场磁化杯体,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一块永久磁铁”,若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其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致,构成字面侵权。
- 上位概念与具体概念:当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上位概念,而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该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时,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构成侵权。比如,专利权利要求为 “一种新型机器人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的结构为 “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由于齿轮传动属于 “传动机构” 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侵权。
- 被控物技术特征多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只要被控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即使其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仍属侵权。例如,一项专利权利要求为 “一种电褥子,其特征在于:具有绝缘性能好的电阻丝”,被控物不仅具有绝缘好的电阻丝,还具备一个电阻丝短路保护装置,因其覆盖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构成侵权。
等同原则
- 尽管被控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被控物不具备的专利特征在其上能够找到等同替换物,此时被控物判定为侵权。例如,一项专利权利要求为 “一种机器人的移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具有六个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的驱动臂,驱动臂内设置有电机,电机经齿轮传动接位于驱动臂端部的驱动轮”,被控物的结构为 “具有六个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的驱动臂,驱动臂内设置有电机,电机经链条传动接位于驱动臂端部的驱动轮”,因链条传动属于齿轮传动的等同替换,故被控物适用等同原则,构成侵权。
- 适用等同原则时,需站在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 的角度进行判定,并且以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作为判定的基准时间。
- 判断被控物与权利要求的特征是否等同,要看被控物是否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实现大致相同的功能、达到大致相同的效果,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禁止反悔原则
- 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审查、无效宣告等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限定或放弃某些技术方案等陈述,在后续的侵权诉讼中,不能再将其已经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保护范围。例如,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获得授权,将权利要求中的某个技术特征进行了限缩性修改,那么在侵权诉讼中,就不能再以修改前的更宽泛的范围来主张被控侵权物侵权 。
存在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
- 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包括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或者方法的实施等。如果被控侵权人能够证明其实施行为是经过专利权人合法授权的,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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