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谷女士到余杭某小区快递点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了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聊天内容,发至微信群,随即在互联网发酵。后谷女士向警方报警。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对郎某、何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决定。10月26日,谷女士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于12月14日决定立案,并依法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检察机关认为,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被害人人格权,而且经网络社会得以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当按公诉程序予以追诉。2020年12月25日,根据余杭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

2021年2月26日,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对郎某、何某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4月30日,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判决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该案被写入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入选最高检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