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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兴镇一村民反映:邻居占用了自己家的宅基地,产生了争议,希望部门尽快解决。

2024年12月6日上午,县24365中心会同建兴镇纪委和综治办前往红军垭村察看了诉求人和邻居两家人地基争议的地方,该地块临国道212线,上临道路宽10米,下临山坡宽8米,长约11米,约两间门面。后找相关知情干部和群众就地基权属来源与历史经纬问题到村委会进行了座谈。通过当年的当事人的证人证言,诉求人当年与本社群众对换了三间门面,修建了两间,剩余的一间宅基地一直荒废至今;与诉求人产生争议的邻居,当年与同社的群众对换了两间门面,其现在搭建的钢棚的土地属于社集体,现被强制占用。综合土地历史经纬和权属来源,诉求人房屋旁边搭建钢架的宅基地属于其所有,无可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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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部门现场协商一致:诉求人当年用自家的责任地对换的宅基地,一直荒废,其可以耕种,但不能在其上修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其邻居强占的社集体土地所搭建的钢棚,由建兴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责令诉求人邻居限期拆除土地上搭建的钢棚,如未限期拆除,将强制拆除。拆除后的空闲土地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所有权归社集体。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因宅基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不在少数。各部门应妥善处理宅基地权属争议,明确宅基地权属争议纠纷解决机制,全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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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部县24365市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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