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项目1516-6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方案) 和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21、629、6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项目1518-629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两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项目
关于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项目1516-6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说明(公示期限7天)
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项目1516-6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位于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项目范围内,四至为东至1516-61地块,西至郭公庄路,南至五圈路,北至四合庄六号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1607.590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南苑嘉盛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建设单位现阶段设计方案,项目拟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总建筑面积约830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40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建筑高度54.75米(最高),容积率2.5,绿地率30%(方案有关指标以最终审批为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并参照市规自委《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京规自发〔2022〕319号),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现场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个人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我局将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ghzrzyw.beijing.gov.cn/上进行通告。
联系电话:010-83779722
公众意见反馈邮箱:ftxxzx@ghzrzyw.beijing.gov.cn
附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2024年11月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21、629、6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项目1518-629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也公示了。
郭公庄车辆段项目
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21、629、6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项目1518-629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8日,我局依法对丰台区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21、629、6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1518-629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共收到3条公众反馈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畴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将公示方案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调整至郭公庄中街、幸福家园西路、幸福家园路。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土地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议意见的函》(京交函[2010]316号),“项目各机动车出入口原则上应设置在低等级道路上”。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第五章第三节5.3.2中关于道路开口的相关要求,“当地块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发生关系时,应选择在道路级别低的,对城市交通影响小的道路上”。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周边道路现状情况分析,项目周边的郭公庄中街(规划六圈南路)、幸福家园西路(规划四合庄西路)、幸福家园路(规划四合庄二号路)道路宽度均为30米宽的城市支路,道路等级较高,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会对周边交通压力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考虑将本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周边道路等级较低的15米宽街坊路上。
我局意见:依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适当降低商业办公的建筑高度,并进一步明确对北侧住宅小区的日照影响。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各单体建筑高度已在本次公示方案中标注落实明确。同时设计单位已对北侧住宅的日照情况进行分析,并承诺“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的日照情况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丰台区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14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用地、A334托幼用地及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丰)供审函[2023]0010号),本项目(1518-629地块)控制高度为60米。本次公示方案建筑高度符合控高60米要求。
我局意见:依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建议明确项目建设对北侧住宅小区的噪音影响。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将严格执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物业管理。
我局意见:关于工程施工建设噪音问题,建议以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除此之外,位于丰台河西的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获批。
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
经研究,同意丰台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丰台区,西起山湖路,东接现况魏各庄路,全长约2.1公里,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度50米,双向6车道,同步建设桥梁、绿化、照明、雨水等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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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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