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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跟随朱镕基总理调研和制定农信社改革方案,到2003年至2005年在银监会具体主持农信社改革方案实施,一直到如今,我都关注着农信社系统的发展。十分高兴地看到,自2003年农信社改革以来,农信社系统不仅有效破解了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自身经营的诸多难题,而且发展得更大更强,更有韧性、更有活力,有力支撑了“三农”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的一份材料显示,从2002年底至2023年8月末,全国农信系统总资产增长24.33倍,不良率下降3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上升20个百分点,从亏损挂账实际超过1500亿元到净利润达1444亿元。今天,农信社的综合实力和经营能力与20年前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但也身处新的发展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和改革的新要求。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难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信系统的未来,根本还在于坚定不移地走好深化改革之路。这里,我谈三点认识。

第一,农信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不可替代。

过去人们经常讲,农信社因农而生、为农而兴,支农支小是农信社的天然职责。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近些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增加,大型银行机构更多向农村金融市场延伸,竞争相应加大,政府的财力保障、公共资源配置也更多向“三农”倾斜。一些人就会提出疑问,农信社在“三农”发展中还有那么重要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首先,这是由农村金融的市场结构决定的。农村信贷的服务对象,无论是农户还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都呈现规模小、数量多、经营风险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弱、信用风险差异大等特征,这就需要金融机构针对客户特点,创新风控模式、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相比大型银行机构,中小银行的决策机制、组织结构更具灵活性,更能适应这种市场结构的要求。即使是金融市场高度成熟的发达国家,中小银行体系仍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其次,这是由农信社特殊的治理结构决定的。我国农信社系统一般由省联社按合作原则自下而上发起成立,本质上是一种不同于公司制商业银行的合作金融组织,兼具中小银行灵活性和组织联合的规模经济效应,能更好兼顾支农动力和商业可持续问题。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农信社系统县级法人立足县域,天然具有融入乡村发展的独特优势。特别是可以深度嵌入乡村产业链和农户生产生活场景,不仅可以有效解决金融服务可及性问题,而且还能更及时、充分地掌握信息,提高服务匹配性和服务质量,更有效地控制信用风险。

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乡村在产业、生态、乡风、治理、农民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质的跃升,农信社的作用不是变小了、变弱了,而是更加不可或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同样的道理,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经济的血脉,而农信社系统则是农村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农信社系统的同仁们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在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正确看待当前农信社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分工不断深化,新的服务主体逐步加入,农信机构普遍面临着不小的经营压力。对这个问题需要辩证认识。正确的选择应该是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矢志不移地深化改革,以坚定的自信、可贵的勇气、科学的方法,积极发掘发展趋势中蕴藏的机遇,探寻农信社系统新的竞争优势。对此,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市场竞争持续深化,但农信社特色化服务的优势也在凸显。在金融竞争深化过程中,大银行凭借规模优势,可以更好分摊业务成本,从而在利率定价方面更具主导权,并加剧中小银行的客户流失和业务萎缩。但是,如果中小银行摆脱单纯依靠优惠利率吸引客户的传统发展思路,主攻特色化服务,则有利于提高利率定价的议价能力。特色化服务强调发挥信贷人员作用,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比如,通过现场走访、接触上下游客商等途径获取全面的生产经营数据,为客户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再比如,依托专家团队,面向当地主导产业,提供技术咨询、财务辅导、市场趋势分析、营销指导等综合配套服务,帮助客户降低经营风险,等等。在我国农村这片广阔天地里,农信机构更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客观条件,也具有更贴近地方政府、更融入乡村振兴、更了解“三农”人员心声等多方面优势,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走出一条特色化发展之路。

二是数字化转型压力增大,但农信社信息不对称难题也在破解。数字化转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深刻变革,也是大势所趋。对金融服务体系来说,数字化转型在整体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能力的同时,也会拉大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发展差距。因为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投资存在规模经济效应,资产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分摊投资成本。相比大型银行机构,中小银行机构无论是自建IT团队还是购买信息化服务,都要承受更大的成本压力。但是如果不进行数字化转型,又会陷入同质化、低水平竞争。对农信机构来说,还要看到数字化转型通过拓宽信用信息获取渠道,对于破解银行与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难题、改善信用评估条件的独特作用。据我了解,农信社系统有的机构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广东怀集农商行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无感授信工作,河北昌黎农信联社发展智慧银行服务并向一人网点模式转型,取得了可喜成果,可供其他农信机构借鉴。在数字化和AI高科技发展的大潮中,相信农信机构完全可以将数字化转型的压力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的内生动力。

三是风险矛盾不断暴露,但农信社深化改革的契机也在出现。改革是推动农信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段时期以来,随着国内经济下行、大行下沉、监管趋严等新环境新变化,农信社系统风险问题日渐显露,一些地方高管班子腐败问题多发。对这些情况当然要高度重视,但是也要看到,这些风险矛盾有着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根源。只是因为过去高增长发展阶段本身所具有的缓冲或延缓风险的作用力,一些矛盾和问题被暂时掩盖了。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许多矛盾和问题就可能“水落石出”,而这恰恰也是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自觉的契机。期望各方面抓住有利契机,深化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保障机构持续稳健运行。

第三,继续走好深化农信社改革之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信社到底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最终还要靠农信社系统自身努力,关键是继续走好深化改革之路,“有为才能有位”。

一是从完善体制上保证支农支小导向。农信社无论怎么改,立足本地、支农支小的导向都不能变,否则就会偏离机构的功能定位,失去赖以生存的根本基础,也会失去发展特色和优势。关键是要完善相关体制,实现加强支农与提升市场竞争力相互促进。比如在股东结构上,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县级法人股份,参与机构治理;在风险约束方面,应加强对省级法人的专业监督、风险动态监测,理顺体系内部监督体制,使省级法人切实履行起对县级法人的风险内控的事中监督职责。另外,从国际经验看,向上级法人管理层派驻专业监督人员也是常见做法。荷兰农业合作银行(又称“拉博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值得关注研究,我在银监会工作时曾专门去考察过。拉博银行是真正由农信社发起组建、农信社绝对控股的农民自己的银行。更值得深入研究的是,拉博银行自1973年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荷兰第二大、世界排名第31位的银行,而且连年荣获全球十大最安全银行之一、欧洲最具持续发展力银行等诸多荣誉。这其中,肯定有我们可借鉴的方面。我就此在考察报告中提出过相关建议,遗憾的是我在银监会工作时间太短,未能持续跟踪研究。

二是从行业协同上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乡村产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及农业服务组织的共同服务对象,也是各级政府的支持对象。往往是多家金融机构和相关组织、单位共同服务于一家客户,即“多对一”。多个服务主体的功能虽然互补但是缺乏协同,亟须向“总对一”发展。从实践看,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跨行业协同是可行的,发展空间也很大。比如大家熟悉的“保险+期货”向“保险+期货+银行”拓展已有成功实践,地方银行和基层政府互派挂职人员,效果也很好。另外,覆盖信贷、保险、证券、租赁等一揽子的综合金融服务,也深受农户欢迎。

三是从科技赋能上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新兴科技和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对农信机构来说,应顺应这一趋势,推动传统业务数字化、在线化转型,为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提供有力的金融科技支持。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应依托农信社系统省级信息化平台,促进省内县级法人之间资源集成、技术共享、互通互联。在服务能力方面,运用金融科技技术,精准掌握不同农村客户的服务需求,提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贷后管理机制。在风险内控监督方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有效防控内部操作风险。在特色创新方面,促进不同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更好地合作支农。

最后,还想谈一谈农村金融创新服务农村养老的问题。

应对老龄化,将是我国未来30年甚至50年面临的重大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以亿计的农村富余中青年劳动力向城市迁移,许多村庄留下的多是老人或病残者。2021年,我去东北调研时问了几个村庄的情况,村里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比高达60%—80%,西部地区不少村庄也大致如此。加上农村养老、医保水平大大落后于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挑战比城市更加严峻。“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农村老龄化率(户籍人口)达23.8%,比城镇高7.99个百分点。但是,目前养老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严重不足。大多数农村老年人还是靠家庭养老,尤其是失能以后主要还是靠亲属照料。在少子化、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情况下,这种照料方式显然是不可持续的。由于农村服务半径大,商业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农村老年人支付能力又弱,难以照搬城市的养老方式,必须探索适宜农村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

目前很多农村开展了互助养老的探索,主管部门也比较鼓励这种做法。2021年,我带领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一个调研组到黑龙江省调研,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一个村看了他们开展互助养老的做法。他们搞了一个“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就是低龄健康老人把提供的助老服务兑换成时间存入,等自己需要服务时,可将所存时间提取出来,兑换成他人为自己提供的助老服务。但是,这些探索目前还只是自发的、极少数的,资金投入也极其有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逐步实现,未来,农村养老也必将向产业化发展。养老本身具有跨期资产配置的金融属性,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又具有贴近农户、合作治理、基层服务体系完整等多方面的优势,期待能作一些探索,在农村养老方面作出贡献。

(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本文是作者2024年12月1日在经济前瞻论坛2024年会·2024农村金融论坛上的书面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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